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- 酒店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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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评论会员9328:好评
店家很好客,热情,有什么不懂得都可以问他,房间后面就是小溪,小桥流水人家,很舒服
东q:好评
来住汀兰居是因为他曾经住过,来了之后有点小失望,价格算是客栈里偏高的,先说房门锁把手很容易脱落,房间卫生间里没有厕纸,喷头的线脱落了,希望客栈老板能改善一下。优点是靠近小河,风景不错。
天美:好评
我们几个同学早就约着,要来丽江玩,在汀兰居住了两晚,大家都说下次还来。百合姐每天都在小院桌上给大家提供新鲜的水果,有时还很小资的泡一壶玫瑰普洱茶,配上些小点心,吆喝大家不要在房里窝着,到院子里开茶会。老板娘收集的音乐真好听,大家纷纷拷贝。不能常来丽江,只好回去听听丽江的音乐过过瘾了。